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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

 (一)環境部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
 (二)本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執行方式實施計畫。

 適用範圍:

本校所有單位(以下稱執行單位)-

 (一)本校主辦之會議、訓練及活動。
 (二)使用本校辦公廳舍及校區內等區域辦理之會議、訓練及活動。如外部單位租(借)場地等,亦須符合。

   註:
    1.會議包括校級會議、校務會議、行政會議、研討會、說明會、公聽會、國際會議…等。
    2.訓練包括講習、研習、進修、培訓…等。
    3.活動包括校慶、運動會、園遊會、慶典、典禮、嘉年華、展覽、節慶活動…等。

 實施期程:

自113年2月1日起。

 窗口申報方式:

(一)執行單位窗口 :以下一級學術/行政系統、附設(屬)學校、其他單位等各指派1名窗口,統計該單位減量成果。(例:教務處指派1名、總務處指派1名、理工學院指派1名、管理學院指派1名、實驗國小指派1名、社會參與中心指派1名、創新研究園區管理處指派1名...等。) 倘執行單位窗口需更換,請主動聯繫並更新窗口相關資訊。

  1.行政單位: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心理諮商輔導中心、英語培力學術中心、秘書室、人事室、研究發展處、國際事務處、圖書資訊處、教學卓越中心、主計室。

  2.學術單位:理工學院、環境暨海洋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藝術學院、管理學院、原住民民族學院、花師教育學院、洄瀾學院、師資培育中心。

  3.附設(屬)學校: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4.其他單位:社會參與中心、創新研究園區管理處及未來新增其他單位。

(二)填報方式:窗口下載成果統計表(空白表單),填報後上傳Google表單頁面即完成該月報送。

(備註:第一次填報表單,請於表單內容填寫1.執行單位名稱、2.填報人員名稱、3.填報人員mail、4填報人員分機。)

 申報週期:

各執行單位窗口需於每月月底31號前統計單位減量成果進行填報,並於隔月5號前上傳專區完畢。

(例:113年2月1日起實施,窗口需於113年2月28日統計該單位減量成果,並於113年3月5日前於下方欄位填報完畢。)

 一次用產品定義:

1.免洗餐具,各類材質之碗、盤、碟、便當餐盒、筷及湯匙,不含點心盒及水果盒。
2.包裝飲用水(含杯水、瓶裝水)、飲料、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不含扁紙杯。

 如對本實施計畫或填寫報表有疑問,請洽總務處環境保護組 :

請至環保組【工作職掌】搜尋「減少使用免洗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