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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圖

危害性化學品分級管理


  • 目的: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1條規定:雇主對於前條之化學品,應依其健康危害、散布狀況及使用量等情形,評估風險等級,並採取分級管理措施。
  • 分辨危害性化學品:依據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二條規定:稱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指下列危險物或有害物:
  • 一、危險物:符合國家標準 CNS15030 分類,具有物理性危害者。
  • 二、有害物:符合國家標準 CNS15030 分類,具有健康危害者。
  • 目前臺灣列為危害性化學品估計超過20000種,所以各實驗室使用之化學品幾乎都屬於危害性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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