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本校總務處(事務組)定期助理(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國立東華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名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公告7日
>資格條件: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學校畢業,能配合業務輪調者。
- 具溝通協調能力、服務熱忱、積極細心者。
- 具政府採購法相關實務作業尤佳。
>工作項目:
- 辦理財物勞務採購案招標及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辦理本校車管會業務、車證申辦及發放等。
- 辦理校門車輛出入辨識系統建置與營運相關業務。
- 辦理入校公車客運之協調及宣導相關業務。
- 辦理年度保全採購業務。
- 協助監視器管理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東華大學(974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
>聯絡E-Mail:lienhy@gms.ndhu.edu.tw
>其他:
- 本職缺為115年高考分發之職務代理人,於115年2月5日起聘,聘期至115年高等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5年10月),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請於115年1月13日前,將報名資料寄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邱小姐收(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 職務代理人」;另將報名資料以電子檔傳送至聯絡 E-Mail:lienhy@gms.ndhu.edu.tw 信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 報名資料:
- 中文履歷表(含自傳)
- 學歷證書影本。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 非不適任人員切結書
-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 錄取名額:正取 1 名,酌增備取 1 名。
- 本案職務代理人,依勞動基準法及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規定,支給學士職級第一級35,276元,如所具學歷高於學士,仍依學士職級第一級支薪。
- 聯絡人及連絡電話:總務處事務組連小姐,電話03-8906317。
單位:
事務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