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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新進專任教職員工應於到職日前(含)完成下列程序,以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6年4月25日公保字第1060004533號函說明二及本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管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一) 閱讀本校「新進專任人員報到職業安全衛生須知」

(二) 依上開須知說明完成2小時數位線上課程(如下方說明)。

(三) 簽署本校「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承諾書」及「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調查表」。

(四) 報到當日由服務單位進行實體教育訓練1小時,並將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承諾書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調查表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表經單位主管簽章後,掃描上傳總務處環保組專頁(建置中),完成報到手續。

 

※新進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線上數位課程2小時+單位實體1小時總共3小時。

*️⃣數位課程---選擇A或B數位學習平台並完成下列數位課程,至多採認2小時:

   A.勞動部職安署「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網站)」,可採認課程如下:

       a. 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上)、(下) (各1小時,共2小時)。

       b.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相關安全衛生知識(1小時)。

   B.教育部edu磨課師+(網站),可採認課程如下:

       a.校園安全衛生基礎

       b.校園安全與承攬管理

       c.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

   (二)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表經聘用單位主管簽章後,正本請自行妥善保存(爾後3年內續聘時,請隨聘任申請書一併繳交影本)。
‧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填寫說明
‧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表(空白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