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適用對象:本校新進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公務人員、校務基金人員

本校新進專任教職員工應於到職日前(含)完成下列程序,以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6年4月25日公保字第1060004533號函說明二及本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管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一) 閱讀本校「新進專任人員報到職業安全衛生須知」

(二) 依上開須知說明完成2小時數位線上課程(如下方說明)。

(三) 簽署本校「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承諾書」及「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調查表」。

(四) 報到當日由服務單位進行實體教育訓練1小時,並將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承諾書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調查表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表經單位主管簽章後,掃描上傳總務處環保組專頁,完成報到手續。

 

※新進人員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3小時:線上數位課程(至多)2小時+單位實體課程(至少)1小時

*️⃣數位課程---選擇A或B數位學習平台並完成下列數位課程,至多採認2小時

   A.勞動部職安署「職業安全衛生數位學習平台」,可採認課程如下:

       a. 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上)、(下) (各1小時,共2小時)。

       b.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相關安全衛生知識(1小時)。

   B.教育部edu磨課師+,可採認課程如下:

       a.校園安全衛生基礎

       b.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基本概念

*️⃣實體課程---由新進人員所屬單位的職安衛窗口實施,提供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表內應了解之相關資訊,對新進人員實施教育訓練。

教育訓練內容:高處作業危害預防宣導

(二)填寫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表,並經單位主管簽章後,影本上傳環保組專頁,正本請自行妥善保存。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填寫說明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紀錄表(空白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