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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本校總務處(事務組) 校務基金助理(契僱駐衛警) 徵才公告(第1次公告)

本校總務處(事務組) 校務基金助理(契僱駐衛警) 徵才公告

>徵才機關:國立東華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名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51020~1151029

>資格條件:

  •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學校畢業,能配合業務輪值三班者。
  • 身體建康、體能良好,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者。
  • 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
  • 具工作熱忱、處事積極、團隊榮譽感強。
  •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含一般文書作業軟體及網際網路操作。
  • 需具有小客車駕照。
  • 能配合輪值三班者。
  • 具消防或水電處理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校園安全巡邏及安寧維護勤務。

二、校園突發事故處理及回報。

三、違規車輛取締及拖吊。

四、其它上級交辦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東華大學(974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

>聯絡E-Mail:donghwa0611@gms.ndhu.edu.tw

>其他:

  • 請於115年10月29日前,將報名資料寄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徐先生收(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契僱駐衛警」;另將報名資料以電子檔傳送至聯絡 E-Mail:donghwa0611@gms.ndhu.edu.tw 信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 報名資料:
    1. 中文履歷表(含自傳)。
    2. 學歷證書影本。
    3.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4. 非校園不適任人員切結書。
    5. 小客車駕照。
    6. 體檢表。
    7.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 錄取名額:正取 1 名,酌增備取 1 名。
  • 本職缺依勞動基準法及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規定,試用期2個月,支給附表三第六級35,276元,如所具學歷高於學士,仍依該職級支薪。
  • 聯絡人及連絡電話:總務處事務組徐先生,電話03-890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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