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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行政大樓停車場自即日起請依規定停放

發佈日期 : 2019-09-05
行政大樓停車場業於今日(9月5日)開放使用,惠請配合下列事項:
1. 行政大樓旁人行道自即日起禁止停車,並自9月6日起依規定取締。
2. 行政大樓旁限時專用機車位限停30分鐘,鄰近人社一館之新設機車停車位開放不限時停車(請參照附圖)。
3. 行政大樓正門前方之限時專用汽車位專供洽公臨停使用,限停30分鐘。
惠請駕駛人將車輛依規定停放,限時臨停車位請勿逾時佔用,違者將依規定取締,謝謝。
總務處事務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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