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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407總務處地震災後復原規劃說明

壹、災損查報與修繕原則

一、災損查報
(一)為加速查報與統計查修,自即日起至4月9日下班前以總務處報修系統進行填報地震災損:https://sys.ndhu.edu.tw/GA/GaApply/Login.aspx

1、 為利掌握維修狀況,請務必上傳照片,俾加速維修效率。
2、 若有安全疑慮之損害,請報修人員加註說明,以列入分段維修。
3、 請各建築物管理員自即日起登入系統進行分案。
(二)理工一館遭受嚴重損害的實驗室,無須於此次提報災損,將以已陳報教育部長4億9,100萭元設備費先行彙報; 後續再詳細盤點列册,納入專案計畫來爭取補助。

二、修繕程序、原則及分工
(一)以報修系統通報案件修繕為主,不受理以其他管道方式通報之案件,如LINE及MAIL等; 公共區域及校管空間等由管理員填報,其餘室內空間由各管理單位及使用人自行填報。
(二)總務處:
1、供水、供電、空調及有立即危害安全虞慮項目為優先。
2、連假期間以水電修復為主。
3、假期過後視報修案件嚴重程度排定維修,並先行搶修學生宿舍。
(二)各單位:
1、進行研究室、辦公室及所屬室內空間清理清潔工作。
2、可自行排除、清理及掃除之特定廢棄物(天花板、水泥塊、磁磚、損壞燈具)請自行集中放置指定地點(如附檔圖示);本處將委託環保廠商清運,請勿逕自丟棄。
(三)其他:
1、大規模掉落之天花板(輕鋼架)等,將委託專業廠商處理。
2、教室講堂等公共空間由管理員4/8(週一)初步判定有危安全即暫時封閉並標示,總務處將每日公告封閉空間修繕及開放情形。

貳、校區復原預估期程(僅提列較嚴重之建築物)
一、理工一館A、B、C棟:
(一)中央空調:需大規模查修
(二)建築物天花板:須清查評估後始能確定修復時間。
(三)砌磚牆:毀損嚴重且數量眾多,預估需4-6個月。
(三)建築物柱體結構:需待技師評估。
二、理工二館:
(一)天花板:
1、大型教室、會議室:建議不予修復,直接拆除,改為工業風(無天花板設計),冷氣風管、燈具及電線線路修重新布置及固定,預估時程約2-3個月。
2、走廊天花板:預估時稱約2-3周。
(二)頂樓輕質隔間牆:建議不予修復,不影響上課及辦公,建議列為最後處理順位。
(三)建築物伸縮縫:預估需一周。
(四)頂樓水管:預估需1周。
三、行政大樓
(一)天花板:預估需1個月。
(二)中央空調:冷卻水塔毀損1座,多條冷氣水管毀損,維修時間待技師評估,預估需至少2-3個月。
四、涵一、涵二
(一)天花板:預估需1個月,惟部分空間須等待管線修復始能施工。
(二)汙水管、排水管及自來水管:破損位置眾多,須整體查修,預估至少2個月。
(三)系統衛浴:內部設備毀損、管線破損、錯位,修復時間難以估計,預估至少需6個月。
四、擷雲莊:
(一)水塔結構受損:需待技師評估。
(二)水管管路:水塔結構物之金屬管線重鏽蝕,施工不易,擬將更改管路,增設加壓馬達,自地下室水箱抽水直接供水,已請廠商評估及估價,並擬採緊急採購方式辦理。
五、圖書館塔樓:柱、牆結構體剝落,鋼筋裸露,將請建築師協助評估。
參、復原規劃
一、各大樓公共空間清潔人員4/8(週一)進場清理。
二、通知空調技師協助評估空調復原。
三、通知建築師現勘給予專業建議及時程預估。
四、通知環保公司進行廢棄物清理。

肆、復原注意事項
一、緊急採購
為各單位辦公廳舍設備損壞得以即時採購,請各單位依工程會113年4月3日工程契字第11301000193號函釋示,視個案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及第10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採購事宜(網址: https://planpe.pcc.gov.tw/prms/explainLetter/readPrmsExplainLetterContentDetail?pkPrmsRuleContent=75002300&_csrf=5d0b9c29-e70c-4f9f-8065-f8027af04822),如有採購相關問題,請洽總務處事務組。
二、財物報修
各大樓公共空間建築設備損壞情形預計4月8日(周一)由管理員完成線上系統報修作業。
三、財物報廢:
地震及火災毀損設備報廢程序,由保管組另行訂定流程後另行公布。
四、災後整理工作職業安全注意事項:
(一)考量持續有餘震發生,請本校教職員工巡視及處理災損時,應穿著適當的安全裝備,例如:配戴安全帽、口罩、手套及適當鞋子(防滑、防穿刺、防電等)。
(二)巡檢時,應留意環境照明、通風、漏電、地板濕滑、掉落物或墜落等可能性危害,如發現有高度危險可能致災的建物設施或設備,請張貼臨時警告標示,以繩索或告示牌等方式劃定警戒區,並立刻通報維修單位。
(三)依職安法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提醒各單位主管,應採購、提供相關防護裝備,確保所屬人員在安全及維護健康的前提下執行勤務,並留意值勤及上班時間。
(四)實驗室災後復原注意事項如附件,實驗室負責人請確保清除化學品之相關步驟及廢棄物處理等過程安全,並應配戴防護具。檢附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大專校院實驗室災後復原指引」實驗室災後復原流程及檢核表供參(他棟實驗室亦請參考進行復原)。
(五)實驗室廢液清理時間另行公告,如有需廢液桶請於上班時間洽環保組領取(#6392)。

五、 再次提醒,理工一館D棟及圖書館塔樓等區域,嚴禁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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