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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之「宿舍生活公約」

各位住戶您好:

宿舍生活公約修訂,業經108年1月8日第69次宿委會議通過,
修訂內容如下:
一、增訂第6條:住戶不得於陽台等戶外場所吸菸,於宿舍內吸菸須緊閉門窗,並裝置空氣濾清器,以防菸霧飄散室外,影響鄰近住戶。
二、修訂第13條:借用人違反本公約之規定及影響其他住戶類等行為者,由總務處保管組先行通知當事人,若仍不見改善,再視情節輕重,提送宿舍調配管理委員會討論,是否收回宿舍。
敬請各位住戶配合。

總務處保管組敬啟
單位: 保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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