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組Q&A】學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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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借用學位服?
A1:由各系(所)畢業班級以「班」為單位填寫學位服借用名冊,由保管組計算應繳交清潔費,向 台灣企銀或出納組繳交押金及清潔費用後,依指定時間攜帶名冊及繳費收據向保管組借用。
Q2:何時歸還學位服? Q3:學位服遺失時如何處理?
A3:同學借用之學位服若遺失,應負賠償責任。請先至台灣企銀或出納組繳交賠款項後,再攜收據
至保管組辦理註銷借用手續,賠償金額得自押金扣除。 賠償金額詳本組網頁「學位服損壞賠償
金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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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保管組
承辦人:陳鵬安先生 聯絡電話:03-890-6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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