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組Q&A】學位服

 

Q1:如何借用學位服? 
A1:由各系(所)畢業班級以「班」為單位填寫學位服借用名冊,由保管組計算應繳交清潔費,向
  台灣企銀或出納組繳交押金及清潔費用後,依指定時間攜帶名冊及繳費收據向保管組借用。

Q2:何時歸還學位服?
A2:畢業典禮完畢7日內,應將學位服歸還保管組,並辦理押金退還手續。

Q3:學位服遺失時如何處理?
A3:同學借用之學位服若遺失,應負賠償責任。請先至台灣企銀或出納組繳交賠款項後,再攜收據
  至保管組辦理註銷借用手續,賠償金額得自押金扣除。 賠償金額詳本組網頁「學位服損壞賠償
  金額表」。
 
總務處保管組
承辦人:陳鵬安先生 聯絡電話:03-890-6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