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國立東華大學總務處保管組組員一名
本校總務處保管組 組員 徵才公告
官職等:委任第 5 職等或薦任第 6 職等至第 7 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名額:1 人
有效期間:112/12/05-112/12/11
一、資格條件:
1、具大學(含)以上學歷,且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符合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能配合業務輪調者。
2、須有採購及水電、土木、機電等相關證照或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3、須有1年以上的財產管理或場地經營管理或宿舍經營管理或土地管理經驗者。具地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4、熟稔Microsoft 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並具良好公文寫作能力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規定之情事者。
6、於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7、自傳內容可闡述特殊公務經驗、解決問題的實務經驗案例、業務創新簡化實例等。
二、工作項目:
1、財產管理。
2、校地管理。
3、宿舍管理。
(1)辦理教職員工宿舍分配及修繕規劃發包作業。
(2)履約管理。
(3)簡易維修。
(4)其他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1)請於 112年12月11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無誤後(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內容請包括: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個人專長、工作理念、轉任原因、自我工作期許等)。
(3)上傳資料:並請依序將以下相關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專業證照(無則免) 等合併成 1個pdf檔)完整上傳。
2、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2)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候補人員 1~2 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3、聯絡人:任免遷調或甄選相關問題,請洽 03-8906059 人事室;與工作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 03-8906345 保管組 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