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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組Q&A】印刷品領用

 

Q1:如何領用學校印刷品? 
A1:領用人須填寫「印刷品領用單」,經所屬單位主管簽章後,向保管組辦理領用。
 
Q2:印刷品是否每單位皆可申請?
A2:印刷為僅限公務使用,社團及學生及老師個人不得領用,各單位辦理活動應由相
  關經費印製,不得向保管組領取。


總務處保管組
承辦人:林慧濘小姐 聯絡電話:03-890-6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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