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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學位服借用及歸還作業時程,請轉知所屬畢業生參照辦理。

一、本(113)學年度學位服借用及歸還程序如下:

(一)學位服借用:

分為團體借用個人借用,請借用人先至「學位服借用申請系統」(https://web.ndhu.edu.tw/GA/Graduate_Dress_Student/Login.aspx)申請借用。

1、團體借用:借用人於系統登錄後,由借用代表人於系統列印借用名冊至保管組開立繳費單,繳費後領取學位服,借用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2日止(上班日9-12時、14-17時)。

2、個人借用:借用人於系統列印繳費單,繳費後領取學位服,借用時間為114年4月1日至114年5月22日止(上班日9-12時、14-17時)。

(二)學位服歸還:

1、歸還時間:

(1)畢業典禮當日(114年5月24日):14-19時。

(2)114年5月26日至6月4日:上班日9-12時、14-17時。

2、畢業典禮後借用者,歸還期限為114年8月15日前,如遇休假則順延之。

(三)借用及歸還地點:

總務處保管組(行政大樓203室,請洽陳鵬安,分機6343)

 

二、學位服租借費用:

(一)本(113)學年度清潔維護費收費標準如下:

1、袍服每件80元。 2、披肩每件60元。 3、帽子每頂60元。

(二)押金:

1、團體借用:以團體為單位,新台幣5,000元正/團體。

2、個人借用:以人為單位,新台幣5,000元正/人。

 

三、罰則:

(一)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每件袍服滯還金新台幣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例假日),並以學位服賠償金額為上限。

(二)如有遺失或破損情形,應負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如「學位服損壞賠償金額表」(附件一)。 四、檢附「國立東華大學學位服借用要點」(附件二)。

單位: 保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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