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學位服借用及歸還作業時程,請轉知所屬畢業生參照辦理。
一、本(113)學年度學位服借用及歸還程序如下:
(一)學位服借用:
分為團體借用與個人借用,請借用人先至「學位服借用申請系統」(https://web.ndhu.edu.tw/GA/Graduate_Dress_Student/Login.aspx)申請借用。
1、團體借用:借用人於系統登錄後,由借用代表人於系統列印借用名冊至保管組開立繳費單,繳費後領取學位服,借用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2日止(上班日9-12時、14-17時)。
2、個人借用:借用人於系統列印繳費單,繳費後領取學位服,借用時間為114年4月1日至114年5月22日止(上班日9-12時、14-17時)。
(二)學位服歸還:
1、歸還時間:
(1)畢業典禮當日(114年5月24日):14-19時。
(2)114年5月26日至6月4日:上班日9-12時、14-17時。
2、畢業典禮後借用者,歸還期限為114年8月15日前,如遇休假則順延之。
(三)借用及歸還地點:
總務處保管組(行政大樓203室,請洽陳鵬安,分機6343)
二、學位服租借費用:
(一)本(113)學年度清潔維護費收費標準如下:
1、袍服每件80元。 2、披肩每件60元。 3、帽子每頂60元。
(二)押金:
1、團體借用:以團體為單位,新台幣5,000元正/團體。
2、個人借用:以人為單位,新台幣5,000元正/人。
三、罰則:
(一)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每件袍服滯還金新台幣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例假日),並以學位服賠償金額為上限。
(二)如有遺失或破損情形,應負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如「學位服損壞賠償金額表」(附件一)。 四、檢附「國立東華大學學位服借用要點」(附件二)。
單位:
保管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