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旅遊一詞首先出現在世界經濟論壇於2009年的報告,針對旅行與觀光業提出能源減量使用、使用效率提升的策略,以達到減少溫室效應氣體的排放。
事實上,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約有5%的比例來自於旅遊行為,包含旅行時的交通運輸、住宿需求,以及各項觀光活動。世界旅遊組織便提出旅遊行為在運輸、住宿、觀光活動對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評估,以及未來旅遊發展的趨勢。
回應到國內,2012年由環保署推動的旅行業環保標章,也明確定義低碳旅遊,透過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綠色旅行,融入在地自然、生態、景觀及人文等內容,減少碳足跡與溫室氣體排放量。
觀光景點間的移動,也是低碳旅遊著重的一大項。從運輸工具碳排放量來看,使用小客車的每人每公里二氧化碳排放量最高:假設一家四口從花蓮開到台東,路程以180公里計算,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約近70公斤;即使是騎機車旅遊,也需排放38.9公斤的二氧化碳。如果搭乘遊覽車觀光,每人每公里僅0.028公斤的碳排放量,相較之下,只有機車排放量的二分之一。
因此在低碳旅遊相關政策中,經常包含客運或其他大眾運輸系統的接駁服務,以減少因私人載具旅行產生的能源消耗,甚至是推廣以自行車、步行的方式,如綠島提倡的慢速觀光,達到零碳的旅行方式。
資料來源:2015/11/22經濟部能源局贊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