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校園生態與安全,請勿任意餵食野生及流浪動物

主旨:為維護校園生態與安全,請勿任意餵食野生及流浪動物
說明:
一、 近期校內(如東湖、教學及宿舍區)常有任意餵食野生動物(魚、鳥)及流浪犬貓之現象,導致動物聚集、環境髒亂,甚至引發犬隻追逐人車,影響校園安全。
二、 為維護校園環境,請全校師生配合以下原則:
(一) 禁止任意餵食: 避免造成廚餘殘留及吸引外來動物進駐。
(二) 拒絕棄養行為: 勿遺棄寵物(如魚類、犬貓)於校園,以免觸犯《動物保護法》。
(三) 保持適當距離: 秉持「不接觸、不餵食、不干擾」原則。
三、 校園常見動物之危害與正確因應:
(一) 野生魚類與鳥類: 投餵麵包、飼料會導致水質優養化與惡臭,破壞生態平衡。請保持「不投餵、不干擾」,純欣賞拍照即可。
(二) 流浪犬貓: 餵食會引發其「領域性」,導致集結護食而攻擊師生。請落實「愛牠就不要餵牠」,遇犬貓時請忽略、繞道,切勿拿食物逗弄。
四、 若發現具攻擊性動物或嚴重棄養、餵食行為,請即時通報:
(一) 總務處環保組(非假日8-17時):03-8906393
(二) 駐衛警察隊(24小時專線):03-8906119
總務處環境保護組 敬啟
單位: 環保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