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總務處(事務組)定期助理徵才公告(第2次公告)
>徵才機關:國立東華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名
>工作地點:97-花蓮縣
>有效期間:114年12月8日至114年12月16日
>資格條件:
- 獲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歷。
- 身體建康、體能良好,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者。
- 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
- 具工作熱忱、處事積極、團隊榮譽感強。
-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含一般文書作業軟體及網際網路操作。
- 需具有小客車駕照。
- 能配合輪值三班者。
- 具消防或水電處理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 校園安全巡邏及安寧維護勤務。
- 校園突發事故處理及回報。
- 違規車輛取締及拖吊。
- 其它上級交辦事項。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東華大學(974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
>聯絡E-Mail:jack@gms.ndhu.edu.tw
>其他:
- 本職缺為定期助理,依到職日起聘,聘期之迄日至115年3月24日止。
- 請於114年12月16日(公告7日)前,將報名資料寄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邱小姐收(974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以寄達日為準,逾期不予受理,並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駐衛警(短期職務代理人)」;另將報名資料以電子檔傳送至聯絡E-Mail:jack@gms.ndhu.edu.tw信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 報名資料:
- 個人履歷表(含近三個月內半身相片)及自傳。
- 學歷證件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
-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及文件。
- 小客車駕照。
-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 體檢表。
- 非「校園不適任人員」切結書及中國大陸國籍具結書。
-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 錄取名額:正取1名,酌增備取1名。
- 本校務基金助理,依勞動基準法及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規定,薪資依所具學歷職級薪點標準支給學士職級第一級35,276元起薪。應徵送件相關問題請洽03-8906314總務處事務組黃先生,工作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8906401本校駐警隊洪隊長。
>職缺類別:
>履歷調閱資料: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職缺相關附件:非「校園不適任人員」切結書、中國大陸國籍具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