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僱期間:依到職日起聘,聘期至114年度高考三級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或115年9月30日止)。
二、 應徵資格:
1. 獲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歷。
2. 主動積極、配合度高,有責任感,具問題解決、溝通協調能力及獨立作業能力者。
3. 具政府機關行政經驗、相關採購實務經驗或具備經認定可提升相關業務效能之證照(水電、土木、建築及環安等)者為佳,請提供相關證照或證明。
4. 嫻熟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pt)、資料處理及具備雲端工具、社群軟體工具應用。
三、 工作內容及待遇:
1. 協助災後復原工作。
2. 協助災後復原計畫經費核支、報表及資料彙整等及其網頁社群軟體災損資料維護及管理。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薪資:依勞動基準法及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規定,薪資依所具學歷職級薪點標準支給,試用期2個月。
5. 具有水電、土木相關技術證照者,得專案簽准按月加給3,000元。
四、 應徵資料:
1. 中文履歷表(含自傳及附個人照片)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 其它專業能力證明文件。
五、 應徵方式及甄選相關說明:
1. 意者請於114年10月16日(四)中午12:00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郵寄應徵資料(email:cotycafe@gms.ndhu.edu.tw),無需寄送紙本。
2. 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總務處營繕組短期職務代理」。
3.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4. 錄取名額:正取1名,試用期間2個月,酌增備取1-2人,備取期限為3個月有效。
5.聯絡人:黃先生,聯絡電話:03-8905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