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114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 員」選拔活動,歡迎事業單位及個人踴躍參選

為鼓勵事業單位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勞動部依「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如附件1)辦理本選拔活動,歡迎推行職業安全衛生績效優良之事業單位及個人踴躍參選。


本選拔活動即日起至本(114)年3月21日止,由初審單位接受推薦及自薦,請初審單位詳實查填參選單位及人員之優良事蹟及初審意見表(如附件2),於本年4月25日前完成初審作業(含初審單位用印信及評鑑人員簽名等),並將推薦決審之參選單位自薦(推薦)表與初審意見表,送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