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規劃設置校園測速設備,訂於明(111)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4時舉辦公聽會

一、依據本(110)年12月29日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車輛管理委員會議,設置測速設備案決議事項「略以:以校區外環彎道附近適當點設置定點測速設備、車速超過50公里/小時(校區最高速限仍為30公里/小時)開單記點等原則,提送學校行政會議討論,並舉辦校園公聽會。」辦理。

二、公聽會:

(一)時間:明(111)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4時

(二)地點:學生活動中心演講廳

(三)主持人:總務長

(四)參加人:邀請全校師生參加

(五)列席人員:總務處事務組組長、營繕組組長、學務處學務長、生輔組組長、校安人員、學生會 會長或代表、車輛管理委員會之學生代表。

(六)其他事項:依前開會議決議事項現場簡報說明。

總務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