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師長、同仁及同學大家好:
配合台灣銀行花蓮分行收件作業變更,預計自110年3月1日起調整付款流程如下說明,敬請各單位配合辦理,謝謝!
1. 本校代理公庫台灣銀行花蓮分行因內部組織調整及人力調派等因素,無法每日派員至本校辦理付款支票暨相關單據收件作業,經協調結果預定自110年3月1日起改為每周一、三、五上午派員至本校收件。
2. 配合上開作業時間變更,各單位如有緊急、重要或具時限之付款案件,例如人事薪資或退休給付、採購契約款項、結購外匯、預借款項、訂有逾期滯納金之稅費繳納等,建請自110年3月1日起,至遲應於每周一、三、五之前一工作日中午12點前,將主計室開立完成之傳票送交本組辦理付款,惠請承辦人員務必留意本校工作日作業時間及付款期限,提早辦理憑證報支作業以免延誤。
3. 未及於前點所揭時限完成並送交台灣銀行花蓮分行外勤人員收執之案件,以順延至該分行次一收件日送交辦理為原則。惟相關案件如係確有儘速支付之必要者,應由其業管單位派員簽領付款支票,自行至台灣銀行花蓮分行公庫櫃台辦理支付。
總務處出納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