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組】請各一級教學行政單位至總務處事務組領取酒精及漂白水供加強辦公設施消毒使用

發佈日期 : 2020-04-16

一、為強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校園防疫作業,爰公告配發各教學行政單位75度酒精(含噴瓶)及漂白水等清潔防疫物資,請各單位針對轄管使用之辦公室、會議室相關設施設備及雙手易觸及之各項設施表面(例如:門把、桌面、電燈及冷氣開關……等)加強消毒防護。

二、本次發放計算基準如下:

(一) 一級行政單位,以辦公室人數除以5後無條件進位計算450ml之75度酒精(含噴瓶)發放數量,有轄管會議室或大量人數進出之空間,另發給漂白水及4公升75度酒精,供配發所屬單位相關設備日常消毒。

(二)一級教學單位派發1瓶450ml75度酒精(含噴瓶)、1桶4公升75度酒精及2桶漂白水,各學系(中心)1瓶450ml之75度酒精(含噴瓶),作為辦公室用品消毒使用。漂白水及4公升75度酒精惠請各一級教學單位按需要配發所屬,並請落實使用管理,漂白水使用相關注意事項請參照附註說明,務請注意使用安全。

三、請各一級教學行政單位自109年4月17日下午2時30分起派員攜帶職名章至總務處事務組簽收領取,數量如下表:

一級單位

75度酒精

(450ml/瓶)

75度酒精

(4L/桶)

漂白水

(3.5L/桶)

校長室

1

0

0

朱副校長室

1

0

0

副校長室

1

0

0

副校長室

1

0

0

秘書室

2

1

1

人事室

3

0

1

主計室

4

0

1

研發處

6

0

1

東華創新研究園區

2

1

0

教務處

7

1

2

學務處

8

2

1

總務處

18

2

2

國際事務處

3

0

1

教學卓越中心

4

0

1

心理諮商中心

4

2

2

圖書資訊處

11

1

2

東臺灣人文與環境研究及社會實踐中心

1

0

0

理工學院

9

1

2

管理學院

8

1

2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12

1

2

原住民民族學院

5

1

2

花師教育學院

6

1

2

藝術學院

4

1

2

環境學院

2

1

2

共同教育委員會

6

1

2

師資培育中心

1

1

1

海洋科學學院

1

1

0

合計

131 20 32

 

四、為提供全校師生健康安全校園環境,敬請各單位協助持續加強清潔及防疫相關作業。

總務處事務組 敬啟

附註-使用漂白水注意事項:

一、使用口罩、橡膠手套,如果漂白水濺入眼睛,須立刻以清水沖洗至少15 分鐘並即就醫診治。

二、在通風良好處配製和使用漂白水。

三、漂白水需使用冷水稀釋(稀釋比例1:100),因為熱水會分解次氯酸鈉,並降低其消毒效果。

四、有機物質會降低漂白水效果,消毒擦拭之前應將表面的有機物清除乾淨,例如:分泌液、黏液、嘔吐物、排泄物、血液和其他體液,使漂白水可以充分作用。

五、擦拭消毒的接觸時間建議超過10 分鐘,之後可再以清水擦拭,以降低異味。浸泡消毒的接觸時間建議超過30 分鐘。

六、不要與其他家用清潔劑一併或混合使用,以防降低消毒功能及產生化學作用。當漂白水和酸性清潔劑(如一些潔廁劑、鹽酸)混合時,會產生有毒氣體(如氯氣),可能造成傷害或死亡。如有需要,應先使用清潔劑並用水充分清洗後,才用漂白水消毒。

七、未稀釋的漂白水在陽光下會釋出有毒氣體,所以應放置於陰涼及兒童碰不到的地方。

八、請勿使用不透氣之玻璃瓶,長期盛裝5-6%漂白水,以避免累積氣壓而爆炸,應使用塑膠瓶盛裝。

九、稀釋的漂白水,應當天配製並標示日期名稱,而未使用的部分在24小時之後應丟棄。

十、稀釋的漂白水必須加蓋及避免陽光照射,最好存放在避光的容器並避免兒童碰觸。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福部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