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強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校園防疫作業,爰公告配發各教學行政單位75度酒精(含噴瓶)及漂白水等清潔防疫物資,請各單位針對轄管使用之辦公室、會議室相關設施設備及雙手易觸及之各項設施表面(例如:門把、桌面、電燈及冷氣開關……等)加強消毒防護。
二、本次發放計算基準如下:
(一) 一級行政單位,以辦公室人數除以5後無條件進位計算450ml之75度酒精(含噴瓶)發放數量,有轄管會議室或大量人數進出之空間,另發給漂白水及4公升75度酒精,供配發所屬單位相關設備日常消毒。
(二)一級教學單位派發1瓶450ml75度酒精(含噴瓶)、1桶4公升75度酒精及2桶漂白水,各學系(中心)1瓶450ml之75度酒精(含噴瓶),作為辦公室用品消毒使用。漂白水及4公升75度酒精惠請各一級教學單位按需要配發所屬,並請落實使用管理,漂白水使用相關注意事項請參照附註說明,務請注意使用安全。
三、請各一級教學行政單位自109年4月17日下午2時30分起派員攜帶職名章至總務處事務組簽收領取,數量如下表:
一級單位 |
75度酒精 (450ml/瓶) |
75度酒精 (4L/桶) |
漂白水 (3.5L/桶) |
校長室 |
1 |
0 |
0 |
朱副校長室 |
1 |
0 |
0 |
徐副校長室 |
1 |
0 |
0 |
林副校長室 |
1 |
0 |
0 |
秘書室 |
2 |
1 |
1 |
人事室 |
3 |
0 |
1 |
主計室 |
4 |
0 |
1 |
研發處 |
6 |
0 |
1 |
東華創新研究園區 |
2 |
1 |
0 |
教務處 |
7 |
1 |
2 |
學務處 |
8 |
2 |
1 |
總務處 |
18 |
2 |
2 |
國際事務處 |
3 |
0 |
1 |
教學卓越中心 |
4 |
0 |
1 |
心理諮商中心 |
4 |
2 |
2 |
圖書資訊處 |
11 |
1 |
2 |
東臺灣人文與環境研究及社會實踐中心 |
1 |
0 |
0 |
理工學院 |
9 |
1 |
2 |
管理學院 |
8 |
1 |
2 |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
12 |
1 |
2 |
原住民民族學院 |
5 |
1 |
2 |
花師教育學院 |
6 |
1 |
2 |
藝術學院 |
4 |
1 |
2 |
環境學院 |
2 |
1 |
2 |
共同教育委員會 |
6 |
1 |
2 |
師資培育中心 |
1 |
1 |
1 |
海洋科學學院 |
1 |
1 |
0 |
合計 |
131 | 20 | 32 |
四、為提供全校師生健康安全校園環境,敬請各單位協助持續加強清潔及防疫相關作業。
總務處事務組 敬啟
附註-使用漂白水注意事項:
一、使用口罩、橡膠手套,如果漂白水濺入眼睛,須立刻以清水沖洗至少15 分鐘並即就醫診治。
二、在通風良好處配製和使用漂白水。
三、漂白水需使用冷水稀釋(稀釋比例1:100),因為熱水會分解次氯酸鈉,並降低其消毒效果。
四、有機物質會降低漂白水效果,消毒擦拭之前應將表面的有機物清除乾淨,例如:分泌液、黏液、嘔吐物、排泄物、血液和其他體液,使漂白水可以充分作用。
五、擦拭消毒的接觸時間建議超過10 分鐘,之後可再以清水擦拭,以降低異味。浸泡消毒的接觸時間建議超過30 分鐘。
六、不要與其他家用清潔劑一併或混合使用,以防降低消毒功能及產生化學作用。當漂白水和酸性清潔劑(如一些潔廁劑、鹽酸)混合時,會產生有毒氣體(如氯氣),可能造成傷害或死亡。如有需要,應先使用清潔劑並用水充分清洗後,才用漂白水消毒。
七、未稀釋的漂白水在陽光下會釋出有毒氣體,所以應放置於陰涼及兒童碰不到的地方。
八、請勿使用不透氣之玻璃瓶,長期盛裝5-6%漂白水,以避免累積氣壓而爆炸,應使用塑膠瓶盛裝。
九、稀釋的漂白水,應當天配製並標示日期名稱,而未使用的部分在24小時之後應丟棄。
十、稀釋的漂白水必須加蓋及避免陽光照射,最好存放在避光的容器並避免兒童碰觸。
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福部疾病管制署